避险原则

原则:先避人后避物,减速不转向!在高速公路遇到紧急情况时要采取制动减速措施,不要轻易转向避让。

转向失控

对于转向失控的车辆,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平稳制动。当转向失灵时强制制动,很容易由于惯性导致翻车,平稳制动可以减轻撞击的力度。

突然出现转向失灵和困难时,应该尽快减速,停在安全的地方,检查哪里出了问题。如果还可以进行转向,则缓速开到修车厂去修理。

制动失效

制动失效时,应迅速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握紧方向盘控制方向,抢挂低速挡减速,使用驻车制动器配合减速,但驻车制动器不能一次拉紧。

行车中发现制动突然失灵时,驾驶入要沉着镇静,握紧方向盘,以控制方向为第一应急措施,再利用“抢档”或驻车制动减速。使用驻车制动器时,应缓慢使用,避免因紧急使用造成驻车制动盘“抱死”,损坏传动机件而降低制动作用。

山路下坡时车辆制动突然失效后,首先应利用道路边专设的避险车道停车。不得已的情况下,可利用车身靠向路边的岩石或树林碰擦,或用前保险杠侧面撞击山坡停车。停车后,使用驻车制动器,以防滑动发生二次危险,如果没有可以利用的地形和时机,应迅速逐渐或越一级减挡,利用发动机的牵制作用降低车速。

发动机熄火

行车中发动机突然熄火,如无法再次启动,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灯,将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车,防止故障车警告标示牌后,再检查熄火原因。

车辆碰撞

车辆碰撞分为正面碰撞、侧面碰撞和追尾碰撞。碰撞对驾驶人和乘车人人身安全威胁较大,如果驾驶人采取正确的应急处理措施,可有效降低事故的损失。

驾驶机动车与对向来车发生正面碰撞且碰撞位置在正前方时要迅速离开方向盘,往前排乘客座位躲避,迅速将两腿抬起。

发生碰撞的位置不在驾驶人一侧或撞击力量较小时,紧握方向盘,两腿向前蹬,身体向前紧靠座椅。

若与其他车辆不可避免地发生正面碰撞,应紧急制动。

机动车着火

火灾发生时,应该设法将车辆停在远离城镇、建筑物、树木、车辆及易燃物的空旷地带,迅速关闭发动机。

车辆燃油着火时应当使用灭火器或路边沙土、棉衣等覆盖法灭火。不能用水灭火,以防加剧火势蔓延。

机动车落水

当不慎落水时,车窗是最易逃脱的地方。由于内外压强差带来的阻力,很难开启车门。

应该迅速开启车窗或用粗重物体敲碎玻璃。当不慎落水的瞬间,立即开启车门,当时的阻力是比较小的。

落水后,驾驶人员应该保持冷静,不得采取关闭车窗阻挡进水或打电话救援的错误方法,应该做好深呼吸,待水浸满车厢时,再开启车门车窗逃生。不要过于慌张,通常有充裕的时间逃生。

交通事故处理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侧滑与抱死

雨中行车时,路面上的雨水与轮胎之间形成“润滑剂”,使汽车的制动性变差,容易产生侧滑。

因此,司机要双手平衡握住方向盘,保持直线和低速行驶,需要转弯时,应当缓踩刹车,以防轮胎抱死而造成车辆侧滑。

如果是前轮侧滑,应当将方向朝侧滑的相反方向纠正;如果是后轮侧滑,要将方向朝侧滑的一侧纠正,切记不可打反方向。

机动车故障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漏气爆胎

如果在行驶当中发现轮胎漏气,应紧握转向盘,慢慢制动减速,极力控制行驶方向,尽快驶离行车道。驶离主车道时,不可采用紧急制动,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后轮胎爆裂时,应保持镇定,双手紧握转向盘,极力控制车辆保持直线行驶,减速停车。

当意识到前轮胎爆裂时,应双手紧握转向盘,松抬加速踏板,极力控制车辆直线行驶。前轮爆胎时,危险较大,一定要极力控制转向盘,迅速抢挂低速挡。前轮爆裂已出现转向时,不要过度矫正,应在控制住方向的情况下,轻踏制动踏板,使车辆缓慢减速。

行车中发生爆胎时,尽量采用“强档”的方法,利用发动机制动使车辆缓慢减速,切忌慌乱中急踏制动踏板,以避免车辆横甩发生更大的险情。

行车中轮胎突然爆裂时的正确做法是保持镇静,缓抬加速踏板,紧握转向盘,控制车辆直线行驶,待车速降低后,再轻踏制动踏板。

轮胎气压过高和过低时,都会导致爆胎。

避免爆胎的正确做法是定期检查轮胎,及时清理轮胎沟槽里的异物,更换有裂纹或有很深损伤的轮胎。

故障车牵引

牵引故障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2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机动车的宽度;

3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的距离应当大于4米小于10米;

4对制动失效的被牵引车,应当使用硬连接牵引装置牵引;

5牵引车和被牵引车均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汽车吊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牵引车辆。

摩托车不得牵引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

转向或者照明、信号装置失效的故障机动车,应当使用专用清障车拖曳。

追究责任

违反公安部123号令、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相关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违反法律法划,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构成犯罪的;

3伪造、变造或者使明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构成犯罪的;

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酒驾

驾驶机动车有饮酒、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嫌疑的,必须接受测试、检验。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肇事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以上2000元以上罚款。

交通肇事致一人受伤(属于一般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后,无证驾驶、严重超载等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驾驶证申请处罚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伪造、变造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依法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拼装、报废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超速处罚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吊销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扣留车辆

扣留机动车的情况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4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

5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6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

7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

扣留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禁止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5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6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7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8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5项至第7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