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头

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停车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口五】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站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f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变更车道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向左变更车道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向右变更车道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变更车道时,让所借车道内行驶的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变更车道时,按顺序依次行驶,不得频繁变更车道。

倒车

机动车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单行路、桥梁、急弯、陡坡或者隧道中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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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规定

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

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特种车的避让

特种车辆是指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他们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交通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